開 戶 手 續

親 臨 開 戶

如 欲 於 利 銘 開 立 任 何 證 券 戶 口 , 可 以 親 臨 本 公 司 , 地 址 為 香 港 上 環 永 樂 街 89 號 喜 利 商 業 大 廈 7 樓 B 室 。 並 請 帶 備 以 下 文 件 ︰

(A) 個 人 / 聯 名 帳 戶 ︰ 所 有 帳 戶 持 有 人 身 份 證 或 / 及 護 照 副 本 , 以 及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之 住 址 證 明 , 如 公 共 機 構 服 務 單 據 或 銀 行 帳 單 。

(B) 公 司 帳 戶 ︰
1. 有 關 批 准 開 戶 及 授 權 人 士 之 會 議 記 錄 ;
2. 公 司 成 立 證 書 的 認 證 副 本 ;
3. 公 司 有 效 的 商 業 登 記 證 書 的 認 證 副 本 ;
4. 公 司 組 織 大 綱 及 章 程 的 認 證 副 本 ;
5. 所 有 董 事 及 獲 授 權 處 理 帳 戶 人 士 的 身 份 證 或 / 及 護 照 副 本 ;
6. 最 近 期 經 審 計 財 務 報 告 表 的 認 證 副 本 ;
7. 公 司 註 冊 處 ( 或 類 似 如 海 外 ) 或 專 業 第 三 者 認 證 的 公 司 查 冊 報 告 的 認 證 副 本 ( 職 權 證 明 書 認 證 副 本 ) , 該 報 告 應 在 過 去6 個 月 簽 發 ;
8. 所有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投 票 權 或 股 本 的 股 東 的 身 份 證 或 / 及 護 照 副 本 , 以 及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之 住 址 證 明 。

如 未 能 親 臨 開 戶 , 客 戶 可 透 過 郵 寄 方 式 申 請 。 唯 客 戶 須 將 已 填 妥 的 開 設 戶 口 申 請 表 格 , 連 同 上 述 其 他 開 戶 文 件 及 開 戶 按 金 支 票 註 #1 郵 遞 到 本 公 司 , 地 址 為 香 港 上 環 永 樂 街 89 號 喜 利 商 業 大 廈 7 樓 B 室 。 此 外 亦 須 符 合 以 下 條 件 ﹕

郵 遞 開 戶

(A) 開 設 個 人 / 聯 名 帳 戶 ︰
1. 下 載 及 列 印 所 需 要 的 開 戶 表 格 、 文 件 、 風 險 披 露 聲 明 及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
2. 詳 閱 所 有 條 款 及 細 則 後 , 填 妥 上 述 開 戶 表 格 、 文 件 , 並 簽 署 確 認 。
3. 見 證 人 註 #2 在 開 戶 表 格 、 文 件 上 填 上 姓 名 及 簽 署 。
4. 請 準 備 身 份 證 / 護 照 及 最 近 三 個 月 之 住 址 證 明 副 本 。
5. 郵 遞 到 本 公 司 , 地 址 為 香 港 上 環 永 樂 街 89 號 喜 利 商 業 大 廈 7 樓 B 室 。
6. 本 公 司 收 到 有 關 開 戶 表 格 、 文 件 後 會 致 電 客 戶 確 認 。

(B) 開 設 公 司 帳 戶 ︰
1. 下 載 及 列 印 所 需 要 的 開 戶 表 格 、 文 件 、 風 險 披 露 聲 明 及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
2. 詳 閱 所 有 條 款 及 細 則 後 , 填 妥 上 述 開 戶 表 格 、 文 件 , 並 連 同 有 效 公 司 印 鑑 簽 署 確 認 。
3. 見 證 人 註 #2 在 開 戶 表 格 、 文 件 上 填 上 姓 名 及 簽 署 。
4. 請 準 備 身 份 證 / 護 照 之 副 本 , 並 附 有 見 證 人 之 姓 名 及 簽 署 。
5. 請 準 備 所 需 之 公 司 文 件 及 認 證 副 本 註 #3 , 並 附 有 見 證 人 之 姓 名 及 簽 署 。
6. 郵 遞 到 本 公 司 , 地 址 為 香 港 上 環 永 樂 街 89 號 喜 利 商 業 大 廈 7 樓 B 室 。
7. 本 公 司 收 到 有 關 開 戶 表 格 、 文 件 後 會 致 電 客 戶 確 認 。

註︰
註 #1 開 戶 按 金 支 票 - 金 額 不 得 少 於 港 幣 10,000 元 的 劃 線 私 人 支 票 , 支 票 抬 頭 請 註 明 為 「 利 銘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 。 按 金 可 作 股 票 交 易 之 用 。 該 支 票 需 符 合 以 下 規 定 ︰ 該 支 票 的 簽 署 人 及 支 票 簽 發 人 之 銀 行 帳 戶 名 稱 , 必 須 與 開 戶 申 請 人 之 名 稱 及 身 份 證 / 護 照 副 本 上 之 名 稱 相 同 ︰
- 支 票 上 的 簽 名 與 開 戶 文 件 上 的 簽 名 相 同 ;
- 該 支 票 須 為 香 港 持 牌 銀 行 所 簽 發 。
- 支 票 將 存 入 閣 下 的 交 易 戶 口 中 , 戶 口 須 待 支 票 兌 現 後 方 可 正 式 進 行 交 易 。

所 有 經 郵 遞 方 式 申 請 開 戶 的 客 戶 , 本 公 司 收 到 有 關 開 戶 表 格 、 文 件 後 會 以 電 話 通 知 客 戶 核 實 表 格 、 文 件 上 的 資 料 。 開 立 現 金 帳 戶 之 客 戶 在 開 戶 後 需 存 入 足 夠 之 現 金 方 可 進 行 買 賣 。 網 上 買 賣 戶 口 收 到 本 公 司 寄 出 的 交 易 及 確 認 密 碼 , 方 可 進 行 買 賣 。 如 對 開 戶 方 面 有 任 何 疑 問 , 請 致 電 28153183 與 本 公 司 查 詢 。

註 #2 見 證 人 必 須 為 證 監 條 例 下 的 註 冊 人 士 、 太 平 紳 士 或 專 業 人 士 , 如 註 冊 會 計 師 或 律 師 。

註 #3 公 司 帳 戶 請 提 供 以 下 開 戶 文 件 ︰
1. 有 關 批 准 開 戶 及 授 權 人 士 之 會 議 記 錄 ;
2. 公 司 成 立 證 書 的 認 證 副 本 ;
3. 公 司 有 效 的 商 業 登 記 證 書 的 認 證 副 本 ;
4. 公 司 組 織 大 綱 及 章 程 的 認 證 副 本 ;
5. 所 有 董 事 及 獲 授 權 處 理 帳 戶 人 士 的 身 份 證 或 / 及 護 照 副 本 ;
6. 最 近 期 經 審 計 財 務 報 告 表 的 認 證 副 本 ;
7. 公 司 註 冊 處 ( 或 類 似 如 海 外 ) 或 專 業 第 三 者 認 證 的 公 司 查 冊 報 告 的 認 證 副 本 ( 職 權 證 明 書 認 證 副 本 ) , 該 報 告 應 在 過 去 6 個 月 簽 發 ;
8. 所 有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投 票 權 或 股 本 的 股 東 的 身 份 證 或 / 及 護 照 副 本 , 以 及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之 住 址 證 明 。

客 戶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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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客戶

文件 下載
01.交易收費
02.印鑑卡 (中文版)
03.印鑑卡 (英文版)
04.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05.附錄一 (常設授權)
06.保證金客戶協議書 (中文版)
07.保證金客戶協議書 (英文版)
08.客戶資料核對表
09.風險披露聲明
10.開戶需知
11.證券協議書附錄 (人民幣)
12.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 FATCA
13.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
14.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自我聲明 FATCA Self-Certification

保證金客戶(機構)

文件 下載
01.Declaration of ultimate owner
02.交易收費
03.印鑑卡(機構/中文版)
04.印鑑卡(機構/英文版)
05.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06.附錄一(常設授權)
07.保證金客戶協議書(中文版)
08.保證金客戶協議書(英文版)
09.風險披露聲明
10.開戶需知
11.董事會決議
12.證券協議書附錄(人民幣)
13.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 FATCA
14.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
15.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自我聲明 FATCA Self-Certification

現金客戶

文件 下載
01.交易收費
02.印鑑卡(中文版)
03.印鑑卡(英文版)
04.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05.客戶資料核對表
06.風險披露聲明
07.現金客戶協議書(中文版)
08.現金客戶協議書(英文版)
09.開戶需知
10.證券協議書附錄(人民幣)
11.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 FATCA
12.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
13.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自我聲明 FATCA Self-Certification

現金客戶(機構)

文件 下載
01.Declaration of ultimate owner
02.交易收費
03.印鑑卡(機構/中文版)
04.印鑑卡(機構/英文版)
05.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06.風險披露聲明
07.現金客戶協議書(中文版)
08.現金客戶協議書(英文版)
09.開戶需知
10.董事會決議
11.證券協議書附錄(人民幣)
12.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 FATCA
13.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
14.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自我聲明 FATCA Self-Certification